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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届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注意事项

更新时间:2011-04-29 浏览量:87

 1_《Kaiyun(开云中国)网页版2011年户口迁移地址登记表》.xls
 

  

 之一:

关于落实去向毕业生填报相关表格办法的说明

各院系辅导员、各位毕业生:

学校已于近日将就业相关表单发至院系,请各院系对照每一位毕业生的就业形式,指导学生申领、填写好相关表格,并按要求及时返回就业指导中心。

附:就业类型及对应表单一览

1、签署三方协议

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出具的毕业生推荐表回执,或接收函到辅导员处领取《三方协议书》填写、办理。

2、签署劳动合同、单位用人证明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署劳动合同,或单位出具用人证明,毕业生到辅导员处领取《灵活就业接收函》填写、办理。

3、自由职业、自主创业

毕业生到辅导员处领取《灵活就业接收函》填写、办理,只填下半联,在下划线处注明“自由职业或自主创业”。

4、出国

拟出国留学毕业生到辅导员处领取《出国留学不参加就业申请表》填写、办理。

5、升学

被录取的毕业生持《录取通知书》复印件,经院系盖章后交就业指导中心备案。

6、暂时不就业

   拟暂时不就业的毕业生到辅导员处领取《毕业生暂时不就业申请表》填写、办理。

 

之二:      关于2011年毕业生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通知

  

   为保证2011年毕业生户口迁移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2011年春季毕业生

1、户口已迁入学校的应届毕业生,办理户口迁移手续,须下载《Kaiyun(开云中国)网页版2011年户口迁移地址登记表》,按照示例填写并发送到mafs@bfsu.edu.cn邮箱。

        22011315以后,春季毕业研究生的户口卡不再外借;若需持户口卡办理有关出国等事宜的同学,请于2011315前办理有关借用手续;凡已借用户口卡的同学,请于315前归还户籍办。

二、2011年夏季毕业生

1、户口已迁入学校的应届毕业生,办理户口迁移手续,须下载《Kaiyun(开云中国)网页版2011年户口迁移地址登记表》,按照示例填写并发送到mafs@bfsu.edu.cn邮箱。

     22011615以后,夏季毕业学生(含本科生、研究生)的户口卡不再外借;若需持户口卡办理有关出国等事宜的同学,请于2011615以前办理有关借用手续;凡已借用户口卡的同学,请于615前归还户籍办。

三、2011年毕业生(含春季毕业研究生)的户口迁移办理工作截止到2011831。自91开始,学校不再为未迁出户口的毕业生办理任何有关户籍方面的证明。

四、根据公安机关要求,办理户口改迁手续需要重新报教育部和北京市公安局审批后才能办理。毕业生在填写《Kaiyun(开云中国)网页版2011年户口迁移地址登记表》时一定要认真仔细,字迹清楚,特别是到京外且非原户口所在地就业的毕业生,在迁移户口前要确保接受单位同意落户后再进行填写。

五、保卫处户籍办公室负责毕业生户口迁移工作,咨询电话:88818238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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